跨境电商进口企业对接流程

发布时间:2020-11-19 15:24:09

浏览量:195

企业备案流程

海关:

注册地为泉州关区的企业:

(1)企业向注册所在地海关企管提交企业信息登记(跨境电商业务)。企管部门通过JC2006系统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企管部门办结登记手续后出具办理回执。
具体说明网址如下,办事指南——其他——跨境电子商务监管:

http://online.customs.gov.cn/static/pages/treeGuide.html


(2)现场接入登记确认后凭信息登记回执。企业携带企业法人卡、《中国电子口岸企业IC卡登记表》、《电子口岸安全产品发票信息登记表》、《中国电子口岸厦门数据分中心制卡业务受理登记表》到厦门数据分中心制卡窗口增办一张操作员I Key卡用于跨境进口统一版的业务系统。(备注:提交的所有资料需盖公章,若非中国电子口岸用户,请先按照电子口岸入网流程办理入网。)

具体咨询电话:0592-5653395

(3)Ikey办理完成后,填写《跨境进口统一版企业接入申请表》,递交至自贸区电子口岸,统一收集后递交到数据分中心进行接入配置的申请。



备注:

1、可以通过互联网+ 海关查询企业登记备案情况:

http://credit.customs.gov.cn/ccppwebserver/pages/ccpp/html/copInfo.html

2、物流企业办理信息登记应具备下列条件

(1)海关总署2016年第26号公告要求的相关条件。

(2)国家邮政局制发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其中“地域范围”需包含厦门关区对应的行政区域。

(3)已取得报关企业行政许可。

检验检疫部分:

根据原质检总局发布的《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和商品备案管理工作规范》(2015年第137号公告)的要求以及厦门海关对关区内跨境电商业务监管一致性的要求。

1、“泉州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开户时,将相关资料材料的电子文档提交至厦门自贸区电子口岸录入系统中,提交电子申请。

2、我司提交电子申请后,通知企业,由企业联系进境地海关业务现场,进行检验检疫企业备案的审核。

备案所需材料

海关:

1、向企管部门提交材料,附件:《厦门海关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信息登记事务须知》中所涉及的材料。

2、若是物流企业则还需:国家邮政局制发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其中“地域范围”需包含厦门关区对应的行政区域。

检验检疫:

根据原质检总局发布的《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和商品备案管理工作规范》(2015年第137号公告)的要求。

“泉州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电商企业、电商平台企业备案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备案信息登记表

(3)质量诚信经营承诺书。

备注:将扫描件提交给电子口岸

电子口岸:

(1)跨境电商直购进口企业备案申请表。(电子档)

(2)跨境进口统一版企业接入申请表。(纸质,海关用)

(3)跨境电商企业备案文字信息。(word文档,检验检疫电子申请用)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电子档,检验检疫电子申请用)

(5)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备案信息登记表。(电子档,检验检疫电子申请用)

(6)质量诚信经营承诺书。(电子档,检验检疫电子申请用)

材料要求

1、纸质资料和电子档均需盖章。

2、电子档图片命名、格式(jpg、png)需规范,大小控制在200K以内。

3、按照格式要求提交电子口岸所需资料至kjds@xmeport.cn。

资料提交地址

1、海关资料提交地址:

(1)根据附件《厦门海关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信息登记事务须知》中的要求,向所在地海关企管部门提交相关材料(详见附件)。

(2)厦门海关各个业务现场。

2、电子口岸资料提交地址:

提交“跨境进口统一版企业接入申请表”到厦门自贸试验区电子口岸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湖里区象屿路93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C栋6楼。同时将“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备案所需材料的电子档扫描件发送至厦门自贸试验区电子口岸电商专用邮箱(kjds@xmepor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