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跨境电商9610、9710、9810出口模式企业备案流程

发布时间:2020-11-19 15:5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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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跨境电商一般出口业务

(一)企业向海关办理跨境电商备案

注册地为泉州关区的企业。

办理地点:各业务受理现场及窗口,可登陆厦门海关门户网站:(XIAMEN.CUSTOMS.GOV.CN)“在线服务”-“办事指南”-“企业管理” 查询各业务受理现场及窗口地址(可查看附件1以供参考)。

办理流程:

  • 企业如果没有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资质,做跨境电商企业备案,需要按照办事指南的指导,准备好相关的资料,到海关企管部门办理。

办理材料:①企业情况登记表。即《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②跨境电商信息登记表(现场填写)。③对外经营者备案表。④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⑤海关注册证书复印件(若无海关注册证书,需要材料②③④多准备一份复印件,同时在厦门海关门户网站上下载报关单位情况申请表,现场可同时申请)。

  • 企业若已经是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做跨境电商备案的流程如下:

  • 使用操作员卡登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选择企业资质更新申请,在“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类型”中选择相应的电商企业类型,提交更改;

  • 将变更后的企业信息页面打印出来,加盖企业公章,再到海关企管部门进行备案。

  • 此外,若有开展9610简化申报业务,同时需到出境地海关做简化申报业务登记(可参考“免征不退信息登记业务”)。

  • 如果要开展9810业务,需进行出口海外仓企业备案,还需提交《跨境电商海外仓出口企业备案登记表》、《跨境电商海外仓信息登记表》以及海外仓证明材料。

(二)企业向数据分中心办理入网手续

办理单位:厦门数据分中心。

办理地点:厦门市湖里区象兴一路23号象屿保税区海关大楼7楼厦门数据分中心。

办理流程参考

  • 企业向注册地海关企管部门提交企业信息登记(跨境电商业务)。

企业可通过《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credit.customs.gov.cn查看“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类型”是否已完成备案。

  • 请准备好IKEY卡用于该系统业务操作。

如需增办,请参照厦门海关数据分中心网站 -“业务指南”-“不见面申办”-“增办操作员卡须知”

*备注:若非中国电子口岸入网用户,请参考厦门海关数据分中心网站–“业务指南”- “不见面申办”-“电子口岸入网”,办理电子口岸入网手续;

  • 企业在《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确认“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类型”已完成备案后,请填写《跨境出口统一版企业接入申请表》(表格每一项均为必填项),并加盖公章发送至厦门海关数据分中心(二级节点)对外统一受理邮箱xmport@189.cn后,致电厦门海关数据分中心热线0592-5653395申请受理。

  • 企业做好报文及传输客户端的准备工作;

  • 厦门海关数据分中心将跨境出口统一版相关配置信息以邮件的形式反馈至企业预留的邮箱,企业注意查收及保存。

(如有疑问可致电厦门海关数据分中心热线:0592-5653395)

(三)提交“泉州跨境电商出口公共服务平台出口”开户申请

  • 进入泉州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到新闻公告里,点击办事指南,找到企业备案流程,下载《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企业开户申请表》,《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企业配置信息表》;

  • 填写表格信息,连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起以邮件形式发送给厦门电子口岸。以上材料提交至kjds@xmeport.cn.

注意:《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企业配置信息表》,表中配置信息是由厦门数据分中心办理完成后提供给企业的。

(如有疑问可咨询:0592-5329958)

二、免征不退信息登记业务

(一)企业向海关申请开通清单简化申报业务

办理流程参考:在已具备可开展跨境电商业务的基础上,到出境地现场海关提交资料,做简化申报业务登记。

办理材料参考:①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业务简化申报申请表。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具体以海关要求为准)。

向海关各业务现场咨询。开展“免征不退”业务的企业,必须是注册在泉州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的企业(泉州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范围)。

咨询电话:海关12360热线。

(二)向“泉州跨境电商出口公共服务平台”申请开通免征不退登记功能。

开展免征不退业务的企业,需在“泉州跨境电商出口公共服务平台”开户。开户流程请参考跨境电商一般出口备案流程里的第(三)点提交“泉州跨境电商出口公共服务平台”开户申请。

如有疑问可咨询技术支持:0592-5329958。

 
来源:泉州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